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讯息 > 通知公告

关于全院第四轮聘期考核及2015年度所处负责人述职述廉测评的通知

时间:2015/11/27 14:41:34|点击数:

各所、处、室、部、馆、中心: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厅字[2007]13号)、《关于事业单位推进岗位设置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云人社发[2009]174号)、《乐玩体育(中国)官方网站,LEWAN SPORT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总结全院受聘人员第四轮聘期的工作,激励全院职工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为续聘、晋升、低聘、解聘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院受聘人员第四轮聘期考核、处级干部聘期测评、所处负责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对象

  (一)全院第四轮聘期考核的范围为全体受聘人员。

  (二)处级干部聘期测评的对象为受聘处级干部。

  (三)所处负责人2015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测评对象为所处正职、主持、负责工作的副职。

  二、考核的分类组织

  全院第四轮聘期考核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类组织。

  1.各单位科研、管理、科辅、工勤人员,由各所(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单位职能、聘期岗位职责、聘期考核办法,组成聘期考核小组,开展本单位职工的聘期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由院党组审定。

  2.受聘处级干部,由院人事教育处组织聘期测评考核(人事教育处由分管副院长主持),考核结果由院党组审定。

  3.处级干部聘期测评与2015年度考核所处正职、主持、负责工作的副职述职述廉测评同时进行。年度考核所处正职、主持、负责工作的副职总结本人第四轮聘期的工作,填写《云南省社科院所(处)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表》(一式二份),于2015年12月2日前交人事处,测评时间见附件。

  三、时间要求

  (一)受聘处级干部的聘期考核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总结本人第四轮聘期的工作,填写《云南省社科院所(处)主要负责人聘期考核表》(一式二份),于2015年12月2日前交人事处。在各单位述职测评、所(处)干部测评时间见附件。

  (二)各单位须按照本单位制定并评审通过的单位职能、聘期岗位职责,聘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12月2日前完成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考核对象反馈

  此通知

  附件:1、所处干部测评时间表

  2、云南省社科院聘期考核表

  3、云南省社科院所(处)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表

  乐玩体育(中国)官方网站,LEWAN SPORT

  2015年11月23日

来源/作者:人事教育处 责任编辑:沈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