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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娟:落实质量评价改革,提高县域教育质量

时间:2021/8/20 16:10:53|点击数:

  进入新时代,我国义务教育也迈入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特别强调,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2020年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都对建立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强调“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评价改革,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良倾向,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一、《评价指南》与教育实际贴合。(一)紧贴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分层评价《评价指南》结合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以及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要求,不仅对学校、学生、教师进行评价,还把县级党委政府纳入评价对象。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从原则、内容、方式、实施、结果运用、组织保障六个方面构建了一套指引清晰、定位准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关注了教育的内部和外部影响因素,以系统的观念指导县域教育评价,促进县域范围内教育的共同发展。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关注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制,多方参与当前,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够重视,忽视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唯分数论;有的甚至还下达名校率,对教育的生态环境和导向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导致素质教育难以实施。

  此次《评价指南》,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围绕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在贯彻落实《评价指南》过程中,省地市党委政府要齐抓共管,在省级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市级层面把对区县党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情况纳入评价对象,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优化教育生态环境。

  (三)评价指标体系易于落地,以评促建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评价指南》的评估指标应该易于落地、便于操作。此次《评价指南》一改过去评建分离的状态,对评价结果的应用提出了非常明确、刚性、具体的要求,例如“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将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与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定等工作挂钩”等。这些要求对于各地落实《评价指南》,真正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尤为重要。

  二、落实《评价指南》。提高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三个层级的评价体系关注点不一样,但却对评价结果的应用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指南。特别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不仅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的合格程度,还关注其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进步程度,用系统科学的方法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而要实现《评价指南》制定的目标,关键问题是落实。

  (一)做好省级设计,地市区党委政府负责《评价指南》实现学校、县域质量评价全覆盖,实行县(市、区)和校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价、国家抽查监测。因此,需要从省级层面,做好省级设计,明确省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县级党委政府、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分工。这是需要进一步讨论与细化的内容。例如,从省级中考评价改革开始,结合《评价指南》调整相应中考评价,切实关注到学生德智体美劳多个维度的发展。同时,学校不能仅以考试为目标来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方面的素养和能力,而是真正贯彻于教育教学过程中。

  其次,评价周期也是各地应该关注和讨论的问题。《评价指南》指出:“每3—5年一轮,并保证在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既然3-5年为一轮,这个时间段需要与各地领导干部的任用期相匹配,才能让任内的领导干部真正把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高作为其工作的目标之一,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二)广泛宣传学习,细化三个层面质量评价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县域党委政府以12条评价标准作为工作准则。对学校的督导评价,以《评价指南》为标准,考察学校的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对学生的督导评价,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根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构建学生档案成长袋,记录学生的成长发展过程。树立理想信念,培养社会责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具有创新精神;养成阅读习惯,掌握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健康生活习惯,身心素质达标;加强审美素养,进行美育实践,感受美、表达美;养成劳动习惯,积极参与社会体验。这些虽然都是针对学校、学生的考核指标,但要在实践中检验,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成一条条可对照、可操作的具体指标。如对学校课程教学考核的“B4.规范教学实施”中的第8条,“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提高课后服务质量。防止学业负担过重。”应该明确是由地区教育局经过调查研究后规定一个平均值,还是由学校根据学生的情况,制定具体每个年龄段学生的作业时间。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评价指标中需要细化的内容。

  (三)多方协同育人,创建良好教育生态环境学生的成长是一个系统工程,离不开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与配合,构建良好育人生态环境。

  多部门协同评价,建立联合机制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省地市区根据自身资源,组建高水平、相对稳定的质量评价队伍,培育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

  家校社协同育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构建多方协同育人的新格局,推动学校与社区、家庭合作,协同育人。学校与家庭合作,加强直接关系着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从小处着手,把协同育人落到实处。学校统筹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红色教育基地、乡村人文自然资源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研究与教材开发,完善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净化社会和网络文化环境,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以及妇联等部门积极培育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积极参加家校沟通专题培训和专项研讨,掌握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与方法,明晰学生身心成长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根据学生实际,设计家庭教育课程内容,开展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庭及学校“协同育人”的教养能力。另一方面,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家庭的照顾者和教师掌握倾听、面对面沟通、网络媒介沟通的策略与技巧,情绪识别与调控的技能,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积极有效地应对。

  构建学习共同体,增强教师队伍素质建设《评价指南》出台,最先应该让义务教育阶段的各位教师知晓学习,不断更新教师教育教学理念,提高现有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各地要采用多种方式加强教研,构建教师学习共同体,尤其是偏远地区教师的学习共同体。需要政府解放思想,加大投入,为更多偏远地区教师提供培训的机会,提升教育教学理念与水平;其次,各地政府多方筹措资金与寻找途径,建立严格的审议制度,增加教师培训的机会。如网络学习,或者借助一些扶贫基金会的项目,开展教师培训或者教师发展支持,较大范围地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执笔:乐玩体育(中国)官方网站,LEWAN SPORT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田娟)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